而河马被煮死在水槽里

找回了lof这个号 改了名字
但是微博那个号找不回来了
还是想写点东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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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谭赵】一物降一物(3)

这章过渡 没有对手戏

之后准备开始加速 期待着飙车的一天

 

 

谭宗明是个懂得餍足的人,到了他这个阶段,不需要宵衣旰食的发展事业,挤破头的去抢项目,他也没有了刚开始的那种冲劲了。

一件事做到了极致,就会变得没意思。

就像当年看武侠小说,西门吹雪的剑,再怎么绝妙也只是一个人的绝妙,带不给他什么,除了寂寞。

安迪回国之后,谭宗明更加闲了下来,甩手掌柜当的清闲。

世界上像他这样的“金融巨鳄”数不胜数,有家族企业世代沿袭的,也有白手起家跻身前列的。谭宗明两种都算,也都不算。

谭宗明爸妈也是做生意的,公司开的大了,生意做到了国外。渐渐的发现有些生意国内已经接近饱和而国外还处于稀缺阶段,就干脆将产业转移到国外。

谭宗明却不这么想,大学毕业,他只身一人回到上海,没有用家里的资金,却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这个位置。

从小时候谭宗明就没有什么朋友,三天两头的搬家,换学校,从小城市到大城市,从大城市到国外。换的地方多了,换的朋友多了,他也就觉不出情感关系这种东西到底有什么重要。人都是健忘的动物。他倒不是愤世嫉俗,只是他都已经悟的明白,人都会因为失去而难过,不过遗忘不关于情感,只关于时间。

但是再没有朋友他还是有一两个知交的。一个是老严,一个是安迪。

安迪自不必说,老严倒是可以一谈。

小时候老严和谭宗明是一个院里住的,小时候不爱说话,显得有点呆傻。院里的其他小孩自然更愿意跟聪明又总带着很多玩具的谭宗明玩。但谭宗明总会把零食和玩具都分给老严一份。几次之后,老严也渐渐真的把谭宗明当做朋友,一当就是这么多年。而那些从一开始就跟在谭宗明身边的,却不知不觉散落了。

其实老严家也有不错的产业,但他却不想做个老板,在办公桌上了却一生。自谭宗明回国再见他的时候开始,他就骑着他那辆到现在为止都还在改装不止的摩托,做着各种各样?的事情,只要他有一点兴趣,都会去尝试一下。

就比如说谭宗明那个大的吓人的家里,就有不少东西是老严通过各种途径帮他搞来的。什么古董字画啊,什么瓷器工艺品啊,还包括他车库最深处那台改装的很帅气的机车。这些都是他们曾经疯狂或迷恋过的物事。

最近几年谭宗明喜欢上了收集书刊。在他一个人住的别墅里开辟出一个区域设计装修成书房,或者说书库,并不困难。倒不是因为他有多喜欢看书,他只是很享受把那些古旧的、典藏的、绝版的书本一本一本的填满那空荡荡的落地书架,稀疏的光线打着尘屑,那感觉像是做了个不那么肤浅的梦。

前段时间魏渭来过一次。他们对我关系很微妙,谭宗明不希望安迪和他在一起,但不代表他讨厌这个人。很多时候他是理解这个人的,因为某些角度上他们很像。

在不谈安迪的时候,谭宗明带他参观了刚填满的书房。柜架都分了类,有些古本还拿玻璃隔开来了。

魏渭笑着摇摇头,“你这哪是要看书,分明就是装逼。”

谭宗明大方承认,“有些人买书是用来看的,有些人买书是用来收藏的。”

“那这本呢?”魏渭注意到桌上有一本独出来的英文小说。

“那本是多出来的,我不喜欢重复。”

“那不如送给我吧。”魏渭拿在手上翻了翻,版本还挺早的,市面上已经找不到了。

谭宗明看了一眼那本书的封面,“我记得你应该不喜欢这种风格的书?”

“不是我要,是帮安迪邻居的男朋友要。借花献佛,你不介意吧?”

谭宗明无所谓的摇摇头,忽又意识到什么。有时候第六感就是很奇妙,安迪有那么多个邻居他的感觉却告诉他就是那一个。

“是那个赵医生吗?”

“你也知道他?”

“吃过一次饭,挺有趣的。”

魏渭没有说的是,这书其实是给曲筱萧用来讨好赵启平的,从上次打牌之后,赵启平就没再搭理过她。但是受苦的是安迪和他,特别是曲小姐知道他和赵医生关系不错之后,就没停止过对他的骚扰,成天缠着要他想个办法。不过最终书是给赵启平的,中间繁复的过程省去就省去了。


下午有一台心脏搭桥的示范手术,赵启平脱了白大褂去找凌远一起吃午饭。

虽然说他是骨科的医生,但是几台心内科手术下来,他在旁边看的过瘾。关乎心脏的手术总是比骨科的手术刺激,动辄就是生命悠关的事情。

赵启平会怕自己手中捏着别人的一线生机的感觉,所以当初他选择了骨科这门亡率不那么高的专业。但他也是会享受从一线之间拯救人性命的感觉,毕竟谁都有点英雄情节。

拐过转角,凌远站在走廊窗边打电话。这些天赵启平跟着凌远,很多时候他都是笑着的,客套的,礼貌的,温和的。但没有一种是这样温暖到骨子里的。

“刚才跟女朋友打电话?”

饭桌上凌远愣了一下,明显没想到赵启平会直接问他。但想想也没什么不对,赵启平这个人,跟他不熟的时候冷的像座冰山,一戳就往下掉冰碴子。一旦他认可一个人,熟络起来了,就会口无遮拦,毫无保留。这份率真难得,所以凌远不会和他计较什么。

赵启平看他没有回答又添了一句:“笑的这么腻歪,总不会给我说是和我长得像的那个朋友吧。”

这回凌远倒是直接,“是,两个都是。”

热腾腾的牛肉面放在面前,赵启平刚趁着热气升腾夹了一筷子,凑到嘴边吹了吹。还没送到嘴里,总觉得觉得有哪里不对。

两秒钟之后,筷子掉到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,面弹回了碗里,差点溅了一身的油。

面条还冒着白气,隔着氤氲的雾气传来赵启平僵住的声音,:“男......男的?!”

“是,你介意?”凌远抽了一双新的筷子递给他。那口气就像是说“再多加点盐就好了。”

赵启平好不容易从突如其来的爆炸新闻里回过神来,结果了筷子。“介意倒是没有......”有的是惊吓而已。

本来这样的关系也没什么不正常的,特别是在这个时代。只是没想到凌远会是,按现在的话说,他应该算是严谨老干部类型的。不过谁又规定老干部不能有男朋友呢?

这样一想,赵启平觉得好多了。强装淡定的吃了一口面,又瞟了一眼对面风雨不动的凌院长。还是没忍住,“你们......是怎么开始的?”

“他是警察,我是医生,他受伤,我给做的手术,我们就在一起了。”

这故事说来太长,囫囵成一句话抛过去,赵启平满脸的消化不良。凌远知道他好奇的并不是“怎么开始的”而是“怎么成为”的。这样问的人很多,只是因为他们身不在其中而已。

“虽然也有研究说这个东西是天生的,但其实我觉得吧,恋爱就是恋爱,不分什么早晚,也不论什么性别,就是遇到了这个人而已。我这么说是不是听上去有点古老?”

“是挺古老的。”赵启平把脸埋进即将消散开去的热气里,“不过很有道理。”


五点半,太阳斜到对面两栋高楼之间的狭小缝隙中,被挤成了一条昏黄的光芒。

收拾了一桌乱七八糟的资料,看到满桌纸片下压着的手机。才想起这一天过的有多清净。划开解锁,没有消息。关上屏幕,放回包里。赵启平拿起了桌边上的英文小说,想了想也一齐放进了包里。

昨天中午曲筱绡坐在手术室门口一个小时,等他出来强制把他带去吃了顿饭。

饭还是和她吃过好多次的那家,可是他食不知味,只听那边不停歇的讲着话。收敛过的语气依旧上挑着,过分的兴奋。

直到她把一本绝版了多年的英文原版小说推到他面前,赵启平才发现这一顿饭曲筱绡讲了很多关于书里写的东西。虽然太过急切太显刻意,但是至少她愿意为了自己去做那些原本并不喜欢也没有兴趣的事情,更何况她是曲筱绡,那个向来比他还不可一世的曲筱绡。

赵启平想起凌远说的话,翻出了背包深处的,为了躲曲筱绡已经好几天都没用的车钥匙。

到欢乐颂楼下的时候,正好遇上了准备回家换衣服和王柏川约会的樊胜美,还顺便把他带上了楼。

这也算是上天注定要他来和曲筱绡和好吧。兜来绕去,注定相遇的总是会在一起,这样想起来,自己放下自尊来说和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了。

曲筱绡还没有回家,于是赵启平拿出了小说靠在门口翻看。

这一本版本很旧了,书却很新。现在还能找到的应当都做了收藏品。轻轻的摩挲那些古老的书页,很难不去猜想它的上一个主人是怎样的。

年龄应该不小,但也不至于太大,应该不是个循规蹈矩的人,应该不是很有钱,不然也不会把它卖掉。想想又觉得好笑,万一对方就是个做倒卖绝版书生意的人呢?

无所事事间有个医院的电话打进来,赵启平去楼梯间接了,刚挂了电话打算返回走廊去。

里面电梯“叮”的响了一声,曲筱绡清脆的声音比电梯还先到达。“所以说这男人啊,就是要投其所好,关关你看着吧,不出三天赵医生一定回到我的怀抱。”

“那……你真的为了他看了那本书?”

“一开始吧,我确实想看来着,可是我连中文都看不懂,不要说英文了。然后我就缠着魏兄给我写了一份总结,对了,那本书也是魏兄帮我搞来的。”

曲筱绡微扬的声音带了胸有成竹的得意,赵启平从没想过自己是被别人算准的人,嬉笑怒骂都掌握在别人的设计中,自以为高明的被别人翻云覆雨。

怒极了反而不气了,这段感情本来就不适合,可笑的是他居然还感动于曲筱绡的改变,忘了他自己最讨厌的就是为谁而改变。所以,一开始就不是一路的人,何必要委屈求全的在一起。

赵启平推开楼梯间的门,在曲筱绡和关雎尔的目瞪口呆中淡淡的抛出炸弹。

“曲筱绡,我们分手吧。”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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